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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總是會思考這要如何區分.
可是現在我總覺得,不區分清楚是不行的.
曖昧不清是不行的.
也許你心裡覺得你們是情侶,
或著,
你只是很單純的喜歡他,
這樣一來,他在你心理的份量就變重了.
從一個路人甲身高不過170.180爾爾,瞬間成了六丈巨人.
你總會在他的影子下,
他的一揮手,一抬頭.
都可以令你心神不寧,
讓你食不下嚥,睡不成眠.
如果你們深深相愛,這或許是對的吧...

但如果只是單方面愛戀呢?
那就未必了,你喜歡他,你在乎他...
但他只當你是朋友,那,
你只會傷害到他罷了...
如果你喜歡他,又怎麼不希望他每天快快樂樂,過著開心生活,
而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造成他的困擾呢???

愛不到你,殺死你.

我也因為喜歡不到人,而對他抱有恨意.
當我再回頭看這件往事,
只發現自己當初的可笑錯誤.
而昔人已去,錯誤已成,無法挽回...

你那麼喜歡他,卻到最後你們成了陌生人.
一切回憶化成泡影,值得???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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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a2k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